年度考核評分公佈後
特殊功過細項內容隨之公開
發覺加扣分的名目不勝枚舉
但多半是諸如
參加上課講習加分 請假考試扣分 ..
老實說 這些特殊功過還真 "特殊"
舉一個例子:
因為十一月去了一趟中國雷山苗年自助旅行
期間前後兩個假日組織內分別有活動
雖然完成請假程序 但仍被扣了一分(各0.5)
其一是未參加自強活動扣0.5
10/6完成請假手續時刻意避開原訂10/24的自強活動
10/22的水災迫使活動延至11/6 剛好碰上出發日
所以無法參加 這樣被扣了分
其二是未參加11/13發放會員紀念品
同樣是10/6完成的請假手續 11/13的活動是在10/25才公佈
也剛好遇上出國期間 所以無法參加也扣了分
不解的是 員工做好生活與假期規劃並且完成請假手續
隨時要擔著心 擔著組織突然發佈活動的消息而深怕扣分
一個因為天災遞延的活動也將責任歸咎於員工
組織的不善管理妨害到員工的假期規劃 也究責員工
這樣的思維絕對不是王道
更不應該成為企業文化
我已無心回應
其實 扣分事小 又將員工推向凝聚力的反方向了
悶聲不響的員工會是組織內的深水炸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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