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度考核評分公佈後

特殊功過細項內容隨之公開

發覺加扣分的名目不勝枚舉

但多半是諸如

參加上課講習加分  請假考試扣分 ..

老實說  這些特殊功過還真 "特殊"

舉一個例子:

因為十一月去了一趟中國雷山苗年自助旅行

期間前後兩個假日組織內分別有活動

雖然完成請假程序   但仍被扣了一分(各0.5)

其一是未參加自強活動扣0.5

10/6完成請假手續時刻意避開原訂10/24的自強活動

10/22的水災迫使活動延至11/6 剛好碰上出發日

所以無法參加  這樣被扣了分

其二是未參加11/13發放會員紀念品

同樣是10/6完成的請假手續  11/13的活動是在10/25才公佈

也剛好遇上出國期間  所以無法參加也扣了分

不解的是  員工做好生活與假期規劃並且完成請假手續

隨時要擔著心  擔著組織突然發佈活動的消息而深怕扣分

一個因為天災遞延的活動也將責任歸咎於員工

組織的不善管理妨害到員工的假期規劃  也究責員工

這樣的思維絕對不是王道

更不應該成為企業文化

 

我已無心回應

其實  扣分事小  又將員工推向凝聚力的反方向了

悶聲不響的員工會是組織內的深水炸彈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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